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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电力安全事故的原始资料有哪些要求

1.事故发生后,企业安监部门或其指定的部位应立即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安监部门要即使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2.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安监部门即使将有关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运行,检修,实验,验收的记录文件和事故发生时的录音,故障录波图,计算机打印记录等,以及整理出说明事故情况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须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3.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故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如破损不见,碎片,残留物等)保持原样,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转载自:http://www.gdxgs.com/AllnewsView.asp?cid=49&nid=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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