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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的试验周期
1.1 新安装电气设备的预试周期(变压器、互感器、断路器、耦合电容器、 高压套管及6-10kV母线、刀闸等)投运后两年内,每年一次,两年后其预试周期可按以下规定执行(主变压器各侧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等随主变周期进行)。
1.2 500kV电气设备,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1.3 220kV电气设备,各个设备维护单位可以根据设备健康状况进行3年一次预试。
1.4 110kV电气设备,各个设备维护单位可以根据设备健康状况进行3年一次预试。
1.5 6-35kV电气设备,3年一次。
1.6 避雷器一般按1年一次(主变压器中性点避雷器可随主变周期)。对于郑州瞬达生产的避雷器由于经常发现损坏,需要坚持1年一试验。
1.7 被保护设备比避雷器的预试周期长时, 在此期间避雷器可以带电测试代替预试,装设有泄漏电流检测放电计数器的避雷器,在可靠的泄漏电流检测记录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检测数据综合判断(历史数据对比,三相之间的对比)代替预试。避雷器的带电试验周期为半年一次(最多可再延长三个月)。
1.8 变电站6-10kV出线氧化锌避雷器(包括电容器板及6-10kV站用变所属避雷器),3年一次。
1.9 悬式绝缘子的预试周期为1-5年一次。测量电压分布(或零值), 测量绝缘电阻,交流耐压试验可任选一项进行。
1.10 对已经排除环境与试验设备影响试验结果变化较大的设备(即便在合格范围内),应缩短试验周期,加强监视。
1.11 凡设备停运超过6个月的,必须重新进行试验。一般按预试项目及标准进行。
1.12 《新规程》表7中的"投运前",包括试验后未投运或长期停运, 时间间隔超过半年的设备,在再投运前应进行的检查试验项目。
1.13 110kV及以上串级式电压互感器,大修后应测量铁芯支架的介质损耗因数,其值应不大于6%,试验电压不小于10kV。
1.14 110kV及以上少油断路器的绝缘拉杆,新安装时必须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对于因受潮不合格,大修烘干处理后也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允许分段进行,但252kV的最多只能分6段,126kV的最多分3段,每段的耐压值=1.2 试验电压/段数。试验电压按DL/T593规定值的80%执行,持续加压时间300秒,无击穿,无闪络,无过热为合格。更换或干燥后的110kV及以上的断路器绝缘拉杆,也应进行直流泄漏试验,其泄漏电流应不大于5μA。
1.15 对投入运行的集中式在线监测装置一般应一个月巡测一次(分散式在线监测装置半年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新装装置正常运行一年后,如监测数据无异常,除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按原预试周期外,其它被监测设备的停电预试周期可适当延长。
1.16 进口设备的预防性试验项目、标准和周期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考《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执行。
1.17 郑州站20kV及静补设备的试验周期:
1.17.1 1# 20kV站用变,3年一次。
1.17.2 主变20kV侧放电电容器及静补电容器组(包括其它站的并联补偿电容器组),4年一次。但至少半年应进行一次渗漏油检查,发现有渗漏油时停止使用。
1.17.3 干式电抗器按规程要求只在所连接的系统设备大修时作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65kV。
1.17.4 硅阀架高分子绝缘瓶一般情况下,不进行绝缘试验,仅在硅阀大修时, 测量其绝缘电阻。一般单元件不小于500MΩ。但应每年清扫一次。
1.17.5 除⑴至⑷条所列设备外,其它20kV设备2年一次。
1.18 郑1#主变增测轭铁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初次值的70%,但最低不小于300MΩ。
1.19 运行中绝缘油试验项目及周期:
1.19.1 电力变压器 220kV及以上 简化,界张 1年1次
微水,介损 半年1次
色谱 3个月1次
击穿电压 随预试
110kV 简化,微水,介损,界张 1年1次
色谱 半年1次
击穿电压 随预试
35kV 微水,介损,色谱 1年1次
简化,界张,击穿电压 随预试
电力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 击穿电压 1年1次
简化 随预试
1.19.2 互感器(密封型) 110kV及以上 色谱 随预试
互感器(非密封型)110kV及以上 色谱,简化 随预试
击穿电压 2次预试周期1次
35kV 简化,击穿电压 随预试
1.19.3 套管(密封型) 110kV及以上 色谱 2次预试周期1次
套管(非密封型) 110kV及以上 色谱,简化 随预试
击穿电压 2次预试周期1次
1.19.4 断路器 72.5kV以上少油型 击穿电压 随预试
简化 随预试
72.5kV以下多油型 击穿电压,简化 随预试
1.19.5 站用变压器 击穿电压,简化 随预试
1.19.6 35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大修后,油的试验项目为:
色谱,简化,微水,介损,界面张力,击穿电压。
1.19.7 110kV互感器、套管大修后,油的试验项目为:
色谱,简化,微水,介损,击穿电压。
1.19.8 35kV及以上油断路器大修后油的试验项目为: 微水,简化,击穿电压。
1.19.9 新安装及大修后的35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应在投运后的1天,4天,10天, 30天各做1次色谱检测,若无异常可转为定期检测。第1天的取样试验由安装单位进行,以后的取样试验由生产单位进行。
1.19.10 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110kV及以上互感器及套管等, 新装或大修后在交流耐压试验或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均应进行绝缘油的色谱分析。
1.19.11 主变压器遭受短路冲击后,其短路点在架空线为1km以内或全线为电缆的,应取主变压器的绝缘油进行色谱分析。
1.19.12 全密封互感器及电容式套管,应尽量少取油,仅在上述绝缘试验异常时,进行绝缘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进行绝缘油的电气击穿强度及介质损耗因数测量。
1.19.13 主变压器补充油超过总油量的5%时,应做混油试验。互感器、套管超过 50%时,应更换新油。
1.19.14 6-10kV少油断路器及单相电压互感器,由于用油量少, 允许用电气击穿强度不小于35kV的合格油,更换的办法代替试油(不必从设备内取油)。但注油后,应做整体绝缘试验。
1.20 电力电缆的试验周期:
1.20.1 主变压器至6-10kV母线间,变电站之间联络的6-10kV主电缆,1 年一次。其它6-10kV电缆,交联电缆3-4年一次,其他1-3年一次。
1.20.2 运行15年以上的电力电缆,为减少高电压作用下的永久性损伤, 试验电压可按额定电压的3.5倍进行。
1.20.3 新敷设的6-10kV电力电缆,在投运3-6个月后应试验一次,若无异常,以后1年一次,投运两年后,按正常的试验周期执行。
1.20.4 变电站内部的6-10KV凡停运6个月的电力电缆,应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停运6个月的电力电缆,必须进行50%规定试验电压值的直流耐压试验,加压持续时间为60秒。停运超过一年的电力电缆,必须重新进行予防性试验。引出至变电站外的电缆停电7天投运需要核对其绝缘情况。
1.20. 6-10KV交联电缆仅在新作终端或接头后进行交流谐振耐压,预试时只测量其主绝缘绝缘电阻、外护套及内衬层绝缘电阻,测量所使用的兆欧表应按规程要求选择。
1.21 带电作业工具及安全用具的电气试验周期:
1.21. 各单位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工具与安全用具, 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由各单位送省电业局质检中心进行。
1.21.2各有关单位专责(或兼责)人员应严格掌握试验周期,设备试验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如确因停电困难超过三个月者,在超期三个月后的五日内,应有书面报告报局生技部,再由生技部根据设备管辖的职责分工该上报的上报省公司生技部、中调及省电力试研院,根据省电力试研院规定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
1.22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如果使用正常,可按周期最长允许延长15天,以便于安排试验及工作。
转载自:http://www.gdxgs.com/AllnewsView.asp?cid=49&nid=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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